发布日期:2017-04-13 浏览次数: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所需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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