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部属各教学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 2023-2024 学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青大教处字(2023)158 号]要求,现将期中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0月31日进行。
二、考试范围
凡第8周或第9周结课的所有专业课程,可将其中一次平时测试成绩作为期中考试成绩记载;凡第12或16教学周结课的所有专业课程均按照大学统一要求进行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考试课程包括公共课、学科平台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三、考试安排
公共基础课的考试由大学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考试由课程所在院(系、部)自行安排。请各部门于2023年10月13日18:00点之前上报《js555888金沙老品牌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表》至医学部教学管理部医学考试中心。
四、考核方式
根据课程特点和考核目的可采取闭卷、开卷和线上考试等多种考核方式。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js555888金沙老品牌本科课程考核方法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期中考试工作,严格执行《js555888金沙老品牌试卷命题、审批、批改及管理规范》,提前组织学生学习《js555888金沙老品牌课程考试有关规定》、《js555888金沙老品牌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
2.所有考试课程可随堂安排,时长为2节课,监考教师由课程所在系部教师担任(含1名任课教师)。
3.考试要求单人单桌,单个考场考生人数在60人以下的监考单位需派两名监考老师、考生人数在60-100人的需派四名监考教师、考生人数在100 人以上的需派六名监考教师。
4.请各系(部)做好辅导答疑工作,督促学生进行考前复习。强调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971-6104081
附件: 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表
2023年10月12日